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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更新中国动物源性产品准入清单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20235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1016号执行决定,修改关于对从中国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采取某些保护措施的2002/994/EC号指令,自欧盟官方公报发表之日起第20日生效。修改内容为2002/994/EC号指令的附件,具体修改如下:

2002/994/EC号指令附件的第一部分由以下内容取代:“无需经第3条规定的认证而被授权进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或动物饲料使用的动物源产品清单包括:(1)渔业产品,但不包括从水产养殖中获得的产品、去皮和/或加工的虾、在天然淡水中通过捕鱼作业捕获的克氏原螯虾品种的小龙虾。(2)明胶。(3)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1333/2008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2/46/EC号指令规定的作用或用于食品补充剂的物质;用于人类消费的维生素D3,以及用于生产维生素D3的前体,当符合条例(EC)No 853/2004附件III第XVI节规定的对这些高度精练产品(脂肪衍生物)的特定处理时。”

2002/994/EC号指令附件第一部分包括的清单为(1)渔业产品,不包括:通过水产养殖获得的产品;鳗鱼;在大西洋内捕捞的整虾;在海上进行最终的包装之外未经过任何其他的处理或加工,然后直接再供应到欧共体的领土内陆上。(2)胶质。

欧盟一直是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重要市场,此次清单内容的修改将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如维生素D3,之前欧盟多国称中国产维生素D3不符合相关法规准入要求,一直出口受阻。此次增加对我国出口将是利好,我国维生素D3年产能5650吨,占世界的70%,其中欧盟贸易市场约占30%,可以说我国维生素D3已经成功打破出口欧盟的贸易壁垒。